9月22日消息,【男子法庭推倒妻子】日前,在长沙天心法院的一起离婚案件庭审中,作为原告的彭先生突然在法庭上辱骂被告张女士,并抢夺诉讼材料并使对方摔倒。法官对其作出了严肃批评,在取得受害的谅解后,法庭对此作出一万元的罚款。
2017年8月24日下午4时许,主审法官童广峰宣布休庭离开后,在双方当事人核对庭审笔录与签字期间,突然彭先生对张女士进行辱骂,并冲到被告席,抢夺相关诉讼材料,致使对方摔倒。
在查清事实后,主审法官依法对彭先生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彭先生当即表示向法庭悔过,并出具了悔过书。
在得到了受害人的书面谅解后,天心法院对彭先生酌情从轻处理,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一万元的处罚。第二天,彭先生向法院缴纳了罚款。
之后,张女士向法院申请了人身保护令。
根据《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20条规定,以下五种行为要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要受到处罚:
(一)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以及传染病病原体进入法庭;
(二)哄闹、冲击法庭;
(三)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诉讼参与人;
(四)毁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
(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男子法庭推倒妻子】
(编辑: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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