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女儿报警举报亲妈 警方调查5岁男童惨遭养母虐待致死

大律师网 2017-12-06    100人已阅读
导读:2016年5月2日凌晨1时,吉林省桦甸市八道河子镇派出所的电话铃声响起,报警的是村民岳某(女),岳某称其母亲谭某收养的5岁男童小吉(化名)于5月1日死在家中,尸体被掩埋到村子附近的荒地。
  【女儿报警举报亲妈】2016年5月2日凌晨1时,吉林省桦甸市八道河子镇派出所的电话铃声响起,报警的是村民岳某(女),岳某称其母亲谭某收养的5岁男童小吉(化名)于5月1日死在家中,尸体被掩埋到村子附近的荒地。

  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行动,根据岳某提供的信息,在八道河子镇一旅店内将谭某抓获。通过谭某的指认,在村边一荒地处找到小吉的尸体。经法医鉴定,小吉系因头面部外伤造成右顶部硬膜下血肿,双顶叶蛛网膜下腔出血,导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小吉身体多处还有陈旧性伤痕。

  经警方调查了解,小吉的生父为周某,生母为王某,小吉是两人的非婚生子。2014年3月,王某因涉嫌毒品犯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小吉跟随周某生活。但由于周某无正当生活来源,又因涉嫌盗窃罪一直被公安机关通缉,所以始终过着居无定所的“逃亡”生活。

  “帮我寻个好人家,我要把小吉送人,我实在没精力照顾他。”2014年7月的一天,周某某对同是盗窃分子的朋友丁某说,丁某的同居女友谭某得知此事后,主动说自己喜欢小吉,可以抚养他。就这样,小吉成了丁某和谭某的养子。

  有了新家和新的“爸爸”“妈妈”,但迎接小吉的却是更为悲惨的命运。

  2015年3月,周某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2015年底,丁某也因盗窃被判刑入狱,谭某不得不独自抚养小吉。

  警方调查5岁男童惨遭养母虐待

  此时,谭某这个被小吉喊作“妈妈”的女人,在生活的重压下,逐渐表现出不耐烦。她不再如自己所说的“喜欢小吉”,而是经常以小吉偷钱、偷吃东西等为借口,对小吉进行暴力殴打。

  2016年4月30日,岳某带着自己的孩子去医院看病,小吉和谭某独自在家。因为琐事,谭某又一次对着小吉举起了扫帚、拖鞋……

  殴打之后,谭某像没事儿人一样玩起了手机。

  “妈妈,我有点迷糊。”当晚9点,小吉身体出现异样,并小声向谭某求救。

  “那你到凳子上坐一会儿吧。”谭某随口应付着,视线却始终没有离开手机。没过两分钟,小吉就一头栽倒在地,开始抽搐。

  这时谭某才赶紧给小吉掐人中,将孩子抱回炕上。一个多小时后,小吉不再抽搐,开始“睡觉”,对谭某的招呼也不再回应。

  5月1日10时许,外出回来的岳某发现小吉昏迷不醒、口吐白沫。

  “赶紧领小吉去医院吧。”她说。“没钱,怎么去呀?”谭某一口拒绝。“我带他去医院吧!”岳某再次提议。“不用去了,去也救不了了。”谭某又一次拒绝。

  这期间,谭某担心病危的小吉会吓到岳某怀中的孩子,拒绝让女儿留在旁边。

  5月1日下午2点左右,小吉停止了呼吸。

  从小吉发病到死亡近18个小时里,谭某没有进行任何救治。

  “报案吧。”岳某对谭某说。“不用报案,给他埋了。”谭某淡定地回应,随后她把小吉的尸体装入行李箱,拖到村外附近的荒地匆匆掩埋了事。

  当晚,岳某看不下去母亲的做法,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后,最终拨打了报警电话。

  2017年1月6日,吉林市人民检察院以谭某涉嫌故意杀人罪向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7年4月18日,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谭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谭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2017年6月29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目前,谭某已经入狱服刑。

  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编辑:chanchan)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法律资讯

更多>>
注册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