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干部挪用公款】在
江苏省
泰州市
高港区,却有一名股级干部,在短短几年间累计挪用公款161次、累计5.99亿元,其挪用公款次数之多、数额之巨,令人瞠目结舌。这个人就是高港区刁铺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原副主任杨荣富。
铤而走险,在金钱面前恣意妄为
2012年初,从事民间借贷生意的吉某经人介绍找上了杨荣富,想从农经站管理的集体资金账户上借钱,并允诺还款时会附上利息,正在寻找发财门路的杨荣富一口答应下来。
2012年4月,吉某第一次向杨荣富借钱,双方约定按1%的月息支付利息。
第一笔借出的80万元,吉某很快就连本带息打回了集体资金账户上。杨荣富见吉某为人还算可靠,从此开始了和他的“长期
合作”。借了几次钱后,杨荣富暗示自己有一些费用要处理,要求吉某将利息以现金的形式交给他。杨荣富拿到利息后,一部分交给会计入账,一部分就留在自己身边使用。
2013年年底,杨荣富看到社会上拆借资金的利息提高,为了能多得好处,便要求吉某从2014年开始按照1.2%的月息支付利息,其中0.6%打到集体资金账上,剩下的0.6%以现金的形式直接交给他本人。
金钱使人堕落,贪念让人疯狂。一心想着收受利息的杨荣富胆子越来越大,他罔顾农经站资金的支付流出必须经过逐级审批的相关规定,省去了镇街审批这一关口,借与不借、借多借少等关键事项上都是他自己一个人说了算,单笔借出的资金从几十万元逐步发展到几百万元、上千万元。截至2015年9月,杨荣富累计“借”给吉某一人的公款就高达5.04亿元,他个人从中获利40余万元。此外,他还多次“借”给某社区原党总支书记陈某公款8658万元和某企业老板曹某某公款850万元。
机关算尽太聪明,却逃不过组织的火眼金睛。2016年3月28日,高港区纪委对杨荣富立案调查,很快查清了他挪用公款161次、累计5.99亿元、个人非法获利40余万元的事实。同年6月15日,高港区纪委给予杨荣富开除党籍处分,刁铺街道办事处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2017年6月30日,高港区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一审判处杨荣富有期徒刑十一年;杨荣富提出上诉后,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编辑:chan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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