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一对夫妇跟平常一样开车回家,结果公安机关在盘查车辆时,发现这对夫妇尿检呈吗啡阳性.然而经调查,两人均未有吸毒史!难道是吃的东西有问题?警方调查,揭开真相!
彭某龙想起,当天中午,他和妻子王某凤、女儿彭某春及外孙女柳某曾在一家麻辣烫店用餐,而女儿及外孙女的尿检结果也呈吗啡阳性!
一时间,麻辣汤底有猫腻的消息在无锡吃货群中引发热议,据了解该麻辣烫店经营时间较长,平时顾客也很多。
近日,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嫌疑人徐某某作出批准
逮捕决定。
记者了解到,犯罪嫌疑人徐某某在2018年2月23日至3月5日期间,利用购买的罂粟壳粉末制作麻辣烫底料,后经检测,曾在该麻辣烫店内就餐的顾客彭某龙、王某凤、彭某春、柳某的体内含有吗啡类毒品成分,而上述人员均没有任何吸毒史。
3月5日,公安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徐某某经营的"
重庆麻辣烫"店及住所进行搜查。在搜查住处时,徐某某将藏在橱柜与地面夹层中的 1 袋棕色粉末交给公安机关,并供述该袋棕色粉末系罂粟壳粉末。经称重,该袋疑似罂粟粉的棕色粉末为 415.53克。
犯罪嫌疑人徐某某店里的麻辣烫汤汁及其住处疑似罂粟粉的棕色粉末均检出吗啡、罂粟碱、可待因、那可汀及蒂巴因成分!
由于该涉案重庆麻辣烫店铺的经营时间较长、牵涉顾客面较广,且目前已有多名就餐的顾客经检验体内含吗啡类毒品成分,案发后引起社会热议。
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向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检察院作了案件通报,并邀请该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该检察院在对犯罪嫌疑人徐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时,一并制作了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为公安机关的下一步侦查指引了方向。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食物中添加罂粟壳触犯什么罪
据悉,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或罂粟粉,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关于“禁止生产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 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的规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
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 〔2013〕12号),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上述餐饮服务单位中,已有25家被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刑事犯罪侦查。
律师表示,依据我国《刑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非法种植罂粟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依据犯罪情形不同,将面临最少
管制,并处
罚金,最高五年以上
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的刑事处罚。
除种植罂粟行为单独构成犯罪,买卖、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分别构成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犯该罪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处罚。
公安部在《关于坚决制止、查处在食品中掺用罂粟壳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中特别强调,饭店在食品中掺用罂粟吸引顾客的行为,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该行为涉嫌欺骗他人吸毒罪,将面临处最少管制,并处罚金,最高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编辑: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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