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7日17时许,我区大谭镇赵屯村大崔屯发生一起特大刑事案件。经工作查明,崔家会有重大作案嫌疑。
该嫌疑人具体情况如下:崔家会,男,
辽宁省
大连市
普兰店区大谭镇人,51岁,身高178cm,体重70- 80公斤,短发,肤色较黑,案发时上身穿衣相间绿夹克棉袄,内穿长袖蓝色黄格保暖翻领衬衣,穿一双灰色旅游鞋。
为惩治犯罪,消除社会隐患,尽快将犯罪嫌疑人崔家会抓捕归案。现发布悬赏公告。望社会各界群众积极提供线索,一旦发现可疑情况,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对提供有价值线索的单位或个人,将给予人民币2万元—10万元奖励。
联系人及电话:
高警官
于警官
2018年4月18日
18日下午,记者从事发村一位村民处获知,该刑事案件中有4名受害者死亡,包括一对80多岁老夫妻及他们的两个儿子。“事发两三小时后,村子里出现很多警车,多数村民不知道是什么情况,后来一问才知道。”据该村民称,这4名受害者也姓崔,与犯罪嫌疑人认识。“嫌疑人有老婆、孩子,平时人挺正常的。”
【通缉的含义】
通缉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通令缉拿应当
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归案的一种侦查行为。
【通缉程序要求】
1、只有公安机关有权发布通缉令,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单位、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发布。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需要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时,经检察长批准,作出通缉决定后,通知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
2、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
3、被通缉的对象必须是依法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包括已经被捕而在
羁押期间逃跑的犯罪嫌疑人。
4、通缉令中应当写明被通缉人的姓名、别名、曾用名、绰号、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出生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职业、身份证号码、衣着和体貌特征并附被通缉人照片,可以附指纹及其他物证的照片。除了必须保密的事项以外,应当写明发案的时间、地点和简要案情。
5、通缉令发出后,如果发现新的重要情况可以补发通报。通报必须注明原通缉令的编号和日期。
6、有关公安机关接到通缉令后,应当及时布置查缉。抓获犯罪嫌疑人后,应当迅速通知通缉令发布机关,并报经抓获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凭通缉令羁押。原通缉令发布机关应当立即进行核实,依法处理。
7、被通缉的人已经归案、死亡,或者通缉原因已经消失而无通缉必要的,发布通缉令的机关应当立即在原发布范围内通知撤销通缉令。
(编辑: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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