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公安官方微信号,5月8日,广东省公安厅部署广州警方开展收网行动,成功摧毁“云联惠”特大网络传销犯罪团伙,黄某等多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在行动中落网。
经查,以黄某为首的该团伙成立广东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并依托该公司“云联商城”,以“消费全返”等为幌子,采取拉人头、交纳会费、积分返利等方式引诱人员加入,骗取财物,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广州警方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网络传销犯罪手法不断翻新,具有极强的诱惑性、迷惑性,但其拉人头、非法牟取利益的本质不会变。警方提醒广大群众,要切实增强防范、抵制传销的意识,不要受所谓高额回报诱惑而误入传销歧途。
5月9日,广州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广东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云联商城)黄明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犯罪通告。广东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其官方网站云联商城www.yunlianhui.cn,简称:云联惠)黄明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犯罪已被立案调查,为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打击犯罪,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参与云联惠犯罪活动的人员,在2018年5月15日之前,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的,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原则,将依法予以从宽处理。
二、云联惠的会员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可在六十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会员注册证明材料、合同、会员的交易流水账户和预存款凭证等书面材料,依法向公安机关反映情况。
三、向公安机关投案及反映情况,由本人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
四、凡是反映情况、表达诉求的,都应当依法理性进行,不得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危害公共安全,违者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从严处理。
特此通告。
举报电话:110
依据《禁止传销条例》:
第二条、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在《禁止传销条例》 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
第八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查处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传销行为。
第九条 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含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传销信息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电信等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查处。
第十条 在传销中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由公安机关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第十一条 商务、教育、民政、财政、劳动保障、电信、税务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查处传销行为。
第十二条 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指导下,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传销行为。
第十三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传销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传销案件,对经侦查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
因此,在家人身陷传统传销或网络传销时,可以第一时间报警求助,并向上述有关部分反映情况。
(编辑:天下无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