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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女子专偷乐高受审称“忍不住” 行窃 怀孕犯罪怎么处理会坐牢吗

大律师网 2018-05-28    100人已阅读
导读:现在出现一种畸形的社会现象,一些孕妇偷窃物品,往往公安机关在抓到以后都会释放,这就造成了孕妇组团偷窃的社会现象,难道因为是孕妇就可以免责了吗?

  为儿童带来欢乐的乐高积木(LEGO),却成了刘某屡屡盗窃的对象。今天上午,因涉嫌盗窃罪,刘某在朝阳法院温榆河法庭受审。

  案件

  女子并非初犯

  曾因盗窃被拘役4个月

  据指控,刘某在2017年2月至9月间,共作案4起,从玩具反斗城(中国)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常通路店、太阳宫店、朝阳北路店、朝阳公园路店内共盗窃乐高积木6个。玩具反斗城在朝阳区的4家店铺,都被刘某盗窃了个遍。

  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刘某当庭表示承认。

  公诉机关认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并处罚金。

  据了解,这早已不是刘某第一次因涉嫌盗窃走进法庭了。1991年出生的刘某,现27岁,曾经因盗窃于2012年被行政拘留10日。2013年,又因盗窃罪被判拘役4个月,2014年1月3日刑满释放。

  如今,刘某再一次因涉嫌盗窃,站在了被告席上。而这次她盗窃的居然是塑料积木玩具——乐高。

  现场

  盗窃时已有身孕

  自称控制不住欲望

  法庭上的刘某,发尾染成黄色,盘起在脑后,露出了后脖颈上的彩色文身。

  法庭上,刘某称,2017年4月16日下午两点左右,她在朝阳区大悦城购物中心逛街,到了五楼的玩具反斗城里,准备给朋友的孩子买个玩具,但是549元的售价让刘某望而却步,“当时觉得太贵,一时起了贪念,就把三盒玩具都放进纸袋里面了,后来觉得过意不去,又放回去两个。就是觉得好玩。”

  4月17日刘某被警方抓获,因其已经怀有两个多月的身孕,被取保候审。

  刘某称,其盗窃的乐高积木,一部分送给了朋友或同事,另一部分在二手交易平台卖掉,交易所得都被她挥霍一空。

  刘某说,“孩子在5月份的时候就流产没了。自己在家里待着特别闹心,想找点儿事儿做。”

  刘某所谓的“找事儿做”,并不是去从事正当职业,而是又开始盗窃。

  2017年10月30日,取保候审期间的刘某,在蓝色港湾玩具反斗城内再次实施盗窃,被保安人员当场抓获,“我也说不好为啥偷东西,有时候控制不住自己,就是想偷。”

  受审家人未旁听

  “总梦到母亲哭的特伤心”

  刘某没有聘请辩护律师。在最后陈述中,刘某痛哭流涕地说,“我想借助这个机会,对家人说声抱歉和对不起。父母养育我20多年,正是应该孝顺的年龄,我却因自己的行为让他们蒙羞。我总梦到母亲在监狱门口望着我,哭的特别伤心。”

  法庭上,刘某的家人及亲属并未到场旁听。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曾因盗窃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其不思悔改,仍多次窃取财物,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鉴于刘某系部分未遂,当庭能够如实供述,自愿认罪,在亲友的帮助下部分退赔被害单位经济损失,依法从轻处罚。

  案件当庭判决,刘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罚金5000元。

怀孕犯罪怎么处理要坐牢吗

怀孕女子专偷乐高受审称忍不住 行窃 怀孕犯罪怎么处理会坐牢吗

  根据我国《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事诉讼法》第254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如果孕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等到孕妇产下孩子后再予以收监。

  如盗窃数额较小,要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70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由此可知,孕妇盗窃可以不负法律责任是一种错误的认识!现在出现一种畸形的社会现象,一些孕妇偷窃物品,往往公安机关在抓到以后都会释放,这就造成了孕妇组团偷窃的社会现象,难道因为是孕妇就可以免责了吗?孕妇怀孕、产妇生产期和哺乳期等原因消失后,依法可以对其收监服刑。只有一种情况除外,就是判缓刑,按照法律规定,缓刑期满则等于执行完毕,被告人就不用服刑。

(编辑:天下无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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