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女子当众殴打母亲 精神分裂症患者打人要负法律责任吗

大律师网 2018-06-26    100人已阅读
导读:昨日,一段山西阳泉一女子当街殴打母亲的视频在网络引发关注。

  25日,阳泉警方针对此事发布通报称,女子母亲称其女儿患有精神分裂症,在征得其母亲同意后,该女子已被送至南煤精神病医院。

  网传视频中显示,一白衣女子揪住一老人头发,将其拉倒在地,并一直拖拽到马路中。该女子行径引起多名路人不满,在另一视频中可以看到该女子被多名路人围住,踹倒在地,后有警方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制止。

  今日,阳泉警方通报称,6月24日下午2时许,矿区桥头辖区发生了一起女儿在马路上殴打母亲的警情。经查,当事人王某向其母亲刘某要钱,母亲不给,王某便将母亲拖至马路上并当众殴打。据其母亲说,其女儿患有精神分裂症。民警在征得其母亲同意后,与社区干部协助配合其家属将王某送至南煤精神病医院。

精神病患者伤人要承担责任吗

女子当众殴打母亲 精神分裂症患者打人要负法律责任吗

  我国《刑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需要注意的是,虽然精神病的确是一个人的责任能力丧失或者减轻的事由,但是我国《刑法》对精神病人的责任能力采用‘三分法’,即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限制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和完全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关于这三个等级,在《刑法》第18条分别是这样规定的:“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司法机关应当依据司法鉴定结论作出相应的处理。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因此,精神病人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要视精神病司法鉴定的结果而定。只有经司法鉴定确认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才不负刑事责任。虽然这样的精神病人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由政府强制医疗。

  根据《民法通则》第133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监护人责任是无过错责任。该规定有以下三个特点:监护人未尽到监护义务并非监护人责任的成立要件,而只是减轻责任的要件;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不根据其年龄、认知能力或者是否具有责任能力加以区分,统一由监护人承担其行为所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责任主体与行为主体相分离。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场合,行为人为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责任主体则是监护人,两者并不承担连带责任。因此,监护人责任又是一种为他人的行为负责的侵权责任。

(编辑:天下无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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