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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髦女骗年轻小伙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

大律师网 2018-08-21    100人已阅读
导读:时髦女骗年轻小伙 闺蜜搭档上演异乡缺钱计最终落网。现在除了什么仙人跳之外,还冒出了闺蜜套路说。今年3月初的一天,谢莉给刘茉发了一条微信:出不出来。其实这是她们闺蜜间的暗语,意味着两人又要一起“抛下”各自的丈夫,从安徽到浙江来赚钱。而她们的生财之道,专门找年轻小伙搭讪骗取钱财。话说这到底怎么回事呢?

  据悉,谢莉和刘茉年龄都在30岁左右,系安徽人。在今年3月,刘茉收到谢莉的微信后,刚好自己手头有些紧,于是两人一拍即合,见面后立即商定要去江浙一带重操旧业。随后在4月2日晚上9点,25岁的小王从余杭区乔司街道三鑫工业园的一家服装工厂下班回家。就在厂门口对面,看到路边两个其貌不扬的年轻女子,身高都170样子,且长发飘飘,身材匀称,打扮时髦。原本小王只是偷偷瞟了几眼,不料被两女子拦下。

  她们表示自己钱包被偷了,于是打算借点钱去住酒店。刚开始小王并不愿意理会,直到对方主动提出要把自己的手机号码给小王,而且还立即互相加了微信。另一个女子在一旁,也是几乎要潸然泪下,她们还在手机上给小王看了酒店入住的信息。热心肠小王掏出了900元给对方,回家后他手机微信不停响,打开一看,原来是张雪发来的。对方表示酒店需押金,钱不够,需要再借一些。于是再度汇了200,次日早上7点半,小王发微信消息给张雪,却发现张雪已经把他拉黑,他赶紧打电话过去,发现手机已关机。小王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马上到当地派出所报了警。

  公安机关在接到被害人报警后立案侦查,今年7月5日,刘茉被公安机关抓获后,谢莉迫于压力在两天后投案自首。她们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就是基本每个城市停留大概一周左右。另外专门挑选当地一些工厂比较多的地方下手,时间选择下午5点到晚上10点。寻找到合适的“猎物”后,二人分工协作,双簧演出,拦下小伙,开始谎称以钱包掉了,需要借钱吃饭、住宿为由,用乞讨式的“借”钱方式行骗。经查两人已骗取被害人钱财15000余元,近期两人因涉嫌诈骗罪被余杭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2018年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

时髦女骗年轻小伙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

  一、《刑法》第266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三、浙江省:诈骗罪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状况,现将我省办理诈骗罪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确定如下: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6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编辑:灰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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