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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贪污受贿还泄密 受贿罪 贪污罪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大律师网 2018-09-03    100人已阅读
导读:昨日,陕西省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了西安体育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白跃世的一审刑事判决书,因受贿罪、贪污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白跃世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半。

  昨日,陕西省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了西安体育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白跃世的一审刑事判决书,因受贿罪、贪污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白跃世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半。

  去年9月双开 被批思想贪婪道德败坏

  去年6月13日,西安体院副院长白跃世涉嫌严重违纪接受调查。去年9月,陕西省纪委发布通报:经查,白跃世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的便利和影响,在人事招录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操办女儿婚礼借机敛财;违反工作纪律,在研究生考试、录取工作中,营私舞弊;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专项经费、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泄露国家秘密,涉嫌犯罪。

  陕西省纪委认为,白跃世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毫无党性原则和党性观念,思想贪婪,道德败坏,无视党纪国法,肆意妄为,滥用权力,大搞权钱交易,不择手段攫取利益,扰乱了公平竞争秩序,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严重破坏了院校政治生态,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丝毫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2018年5月15日,白跃世被提起公诉,此案于7月5日公开开庭,8月3日审理终结。

  简历显示,白跃世1962年12月8日出生,汉族,博士研究生。

  共收受贿赂244.1万元 东莞理工学院10人行贿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至2017年,被告人白跃世利用其担任西安体育学院教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处长、研究生部主任、副院长、党委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或利用职权形成的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升学、考研、就业、工程承揽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多人贿赂共计人民币244.1万元。

  其中,2012年至2014年间,广东省东莞理工学院周某、李某等10名教师为了通过西安体育学院在职研究生复试并顺利取得硕士学位,先后通过邢某、周某、李某、陈某等人的银行账户,以转账方式送给白跃世16.8万元,白跃世予以收受。此后,在白跃世的安排下,上述教师中的8人在未参加研究生课程学习、未提交毕业论文也未进行论文答辩的情况下取得硕士学位证书。

  曾因受贿没办成事被告诈骗还有人送了钱白跃世就被调查

  裁判书显示,刘某曾于2013年12月,受赵某的委托,送给白跃世15万元人民币,让白跃世在任某考取西安体育学院研究生一事中给予帮忙,白跃世答应帮忙并收受了该笔钱款,后因任某学历认证出现问题,考取研究生一事情未办成。此后行贿者多次向白跃世索要这15万元均被拒绝。

  2015年1月,赵某以诈骗为由将白跃世举报到西安市公安局长安路派出所,在派出所询问期间,他交代将这15万元给了白跃世。之后他又多次找白跃世退还这15万元,白跃世最终分三次退还他9万元。

  裁判书还显示,2014年上半年的一天,西安市户县电视台职工史某将15万元交其研究生导师白跃世代为保管。2015年4、5月,史某临近研究生毕业,为了让白跃世帮其调入西安体育学院工作,向白跃世提出之前委托其代管的15万元不用返还,送给白跃世,作为帮忙调动工作的感谢费和好处费,白跃世同意帮忙并予以收受。

  后因白跃世被省纪委立案调查,西安体育学院人才引进计划未出台,史某的工作调动未果。

  虚开发票17张 套取公款15.3955万

  公诉机关陕西省商洛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0年至2014年,被告人白跃世利用其担任西安体育学院研究生部主任的职务便利,指使研究生部工作人员郑某先后十余次以举办会议、编写教材、印刷资料等名目从西安某文化用品工艺部、西安某标牌广告部、陕西某大酒店、陕西某商贸公司、西安某艺术设计公司等单位虚开发票17张进行报销,累计从西安体育学院套取公款15.3955万元据为己有。

  被告人白跃世对公诉机关指控的所有犯罪事实和罪名都无任何异议,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并不作辩解。

  找人代写研究生英语考试作文西安体院副院长等人子女考前获题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白跃世利用其担任西安体育学院研究生部主任、负责组织研究生招录考试等职务便利,在研究生考试过程中,故意将属于国家秘密的2013、2014、2015年英语考试作文题泄露给他人,经他人代为作答后,将答案提供给考生樊某、卢某、文某等人。

  郑某证言证实,2013年、2014年和2015年西安体育学院研究生考试前一周左右,白跃世让他找一个英语学得好的学生,在西安体院研究生英语考试时给写一篇英语作文。他就找到英语成绩比较好的同学黄某和读研的学生刘某。在西安体院研究生英语考试期间,其将白跃世给的写有英语考试作文题的纸条交给在白跃世办公室等候的黄某或刘某,他们把作文题答案写好后交给他,他按照白跃世给的需要传递答案人员的名字和考场信息,把作文题答案传递给卢某、樊某和文某。2013年、2014年,他分别给黄某11500元、2000元的报酬;2015年,给刘某43000元报酬。

  刘某的证言证实,其原系西安体院研究生,现为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体育教师。2015年研究生英语考试期间,郑某曾安排自己在白跃世的办公室内,将当年英语作文试题交给自己,让代写英语作文,并给他转账3000元作为报酬。

  此外,西安体院5名中层干部,包括副院长、校医院院长、附属竞技体校党总支书记、科研处处长、离退休办主任均证明:2012至2014年间,在其孩子报考西安体院研究生考试时曾找白跃世帮忙,白跃世在研究生入学考试笔试前,给他们提供了当年研究生专业课考试试题,他们将该试题直接或通过划重点的形式提供给自己的子女。

  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数罪并罚判刑八年半

  判决书显示,辩护人提出白跃世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构成坦白,案发后,白跃世积极配合办案机关追缴赃款,已退缴大部分赃款,自愿缴纳罚金,认罪悔罪,建议对其从轻处罚。经查属实,法院对此辩护意见予以采纳。

  法院认为,被告人白跃世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利用本人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收受多人贿赂共计人民币244.1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被告人白跃世采取虚报冒领手段,侵吞单位公款15.3955万元据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白跃世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最终,被告人白跃世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20万元人民币;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人民币;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人民币。'

受贿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博士贪污受贿还泄密 受贿罪 贪污罪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也就是参照贪污罪处罚。且索贿的从重处罚。

  受贿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受贿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受贿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受贿数额处罚。

  关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等情节的的认定:

  受贿数额3万~20万,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受贿数额在1万~3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多次索贿的;

  (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七)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八)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20万~300万,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受贿数额在10万~20万,具有以上八种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受贿数额在300万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受贿数额在150万到300万的,具有以上八种情况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以判处死刑。

  符合以上情形,但具有自首,立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或者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等情节,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符合规定情形的,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裁判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贪污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博士贪污受贿还泄密 受贿罪 贪污罪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关于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的规定:

  贪污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贪污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贪污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贪污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贪污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以判处死刑。

  符合前款规定的情形,但具有自首,立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或者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等情节,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符合第一款规定情形的,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裁判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博士贪污受贿还泄密 受贿罪 贪污罪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本罪的,依照上述规定酌情处罚。

(编辑:橙籽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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