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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小猪佩奇商标遭恶意抢注 商标被人恶意抢注怎么办?

大律师网 2018-09-27    100人已阅读
导读:一只粉红色的卡通小猪风靡全球,带来数以亿计的商机,却也招来不法商家的觊觎之心。2017年末,小猪佩奇在中国社交媒体上走红的同时,网上出现了诸多侵权周边商品。那么,商标被人恶意抢注怎么办?

  2017年末,小猪佩奇在中国社交媒体上走红的同时,网上出现了诸多侵权周边商品。近期,小猪佩奇商标及著作权权利人--娱乐壹英国有限公司举起“反盗版大旗”,联合警方在广东汕头、东莞两地查获了13000多件“小猪佩奇”的假冒产品,对中国主流电商平台上的十几家“小猪佩奇”假冒产品的主要卖家提起了民事诉讼,但由于商标被“恶意抢注”,打假难度无形中增加。

  《小猪佩奇》自从2004年诞生后,在全球180多个国家被译成40种不同的语言发行,自2013年起,权利所有人就开始陆续申请注册名为“Peppa Pig(小猪佩奇)”商标。2015年6月,《小猪佩奇》正式进军中国,在央视、优酷和爱奇艺等平台火爆播映,获得一年超过百亿次的播放量,而经过抖音等社交平台网站对其形象恶搞后,小猪佩奇的受众不再局限于孩子,在成年人中的知名度和传播度也是大大提升。

  在这种语境下,国内不少人看到了小猪佩奇这个卡通形象所隐藏的商机。一系列“恶意抢注”行为由此而产生。

  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体现了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世界各国之间彼此的文化影响力越来越深远,“越洋跨海”的知识产权,不应该成为不法商家拿来主义的“免费午餐”。

  据报道,深圳市某公司仅在2016年,就申请注册了28类别名为“小猪乔治”的商标,商品和服务范围涵盖游戏机、棋、木偶等,不无“鱼目混珠”之嫌;一位名叫“蔡×”的申请人,接连申请注册“小猪佩奇”、“粉红猪佩奇”“佩奇的家”“珮珮猪”等角色名称和图形,涵盖多个类目,多达约140个商标,涉嫌“囤积国内外知名商标”。

  由于被“恶意抢注”的周边产品太过广泛,真正的商标及著作权权利人想在中国注册商标时,惨遭被驳回。

  《商标法》明确规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可以说,不法商家这种“恶意抢注”的行为,不仅侵犯了商标在先使用人的正当权益,也不利于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不法商家的这种行为,除了知识产权意识单薄,恐怕也不能排除是利用动画形象大热与真正版权人进入中国之间的时间差,通过“恶意抢注”的行为,来牟取暴利。

  虽然,我国商标法有“申请在先”原则,但是一位申请人接连申请注册多达约140个商标的异常情况,应被有关方面关注,并作为认定“恶意抢注”依据。而无论从消费者知悉情况,还是销售额、市场占有率看,权利所有人对小猪佩奇商标“在先使用”的权益,都应得到法律保护。

  其实,不止是国外动画形象被侵权现象严重,国内不少著名动画被侵权的现象也屡见不鲜。究其根本,在侵权低成本、低门槛与维权高成本、难举证之间,是我国知识产权的窘境。

  因此,不妨把握对“小猪佩奇”商标保护的契机,围绕如何认定和防止“恶意抢注”等问题,探讨如何节约知识产权维权的诉讼成本,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的惩罚力度。从立法、执法到司法持续努力,不断深化的知识产权保护,既维护国外商家的利益,也有助于清本溯源,体现对原创的保护,树立文化大国该有的形象。

如何认定恶意抢注商标?

2018年小猪佩奇商标遭恶意抢注 商标被人恶意抢注怎么办?

  我国《商标法》关于禁止恶意抢注的规定体现了共同的立法宗旨,即维护诚实信用原则,制止不正当竞争。恶意是认定恶意抢注和适用上述法律规定的共同要件。恶意的判定主要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

  1、 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存在代理或者代表、贸易、合作、地缘(地域)或者其它关系明知或者应知被申请人的商标。

  2、 被申请人因申请享有在先权利的商号、作品、外观设计、姓名、肖像等具有知名度或者其它因素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在先权利的存在。

  3、 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构成恶意抢注其商标行为的,需要考虑申请人商标的独创性。

  4、 被申请人因作为公共资源的旅游景区名称、产地名称具有知名度而明知或者应知该名称的存在。

  5、 争议商标注册后,被申请人以牟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妨碍他人正当使用,向他人索要高额转让费、许可使用费、侵权赔偿金,或者进行误导公众的宣传,造成市场混乱。

商标被人恶意抢注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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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提出异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

  1、收集对方属于恶意抢注的证据

  2、收集材料证明您品牌的影响力,倘若您品牌在当地已经家喻户晓,而注册人与您在同一地区,那么您的胜率是很高的

  3、证明注册人与您存在利益关系

  另外有一点不得不说,就是请注意保护好自己的权利,以免再次出现类似情况,要知道如果影响力不大的话是很难赢的。

  另外异议期间为从该商标初省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还有即使您异议成功了,商标局也只会驳回其在您已经使用的产品上的专有权,再您为使用的产品上商标注册人仍然会获的专有权利。

(编辑:橙籽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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