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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以交友为名控制未成年少女卖淫 涉黑被判刑需要多少年?

大律师网 2019-05-06    100人已阅读
导读:日前,池州市贵池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强迫卖淫罪、赌博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徐某某有期徒刑20年。那么,涉黑被判刑需要多少年?数罪并罚的情形有哪些?下面,由大律师网小编为你讲解有关内容,欢迎阅读。

  池州警方破获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日前,池州市贵池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强迫卖淫罪、赌博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徐某某有期徒刑20年。据了解,徐某某等人以交"女朋友"的方式控制一批未成年少女到KTV"坐台"(异性陪侍),并强迫未成年少女"出台"(卖淫)等方式获取钱财。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后,该市侦办的第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2017年7月28日凌晨,犯罪嫌疑人徐某某、蔡某某等人在贵池城区东街口与周某某、洪某某等人发生纠纷,犯罪嫌疑人蔡某某持砖块将洪某某驾驶的一辆沪B牌照奔驰轿车损毁后潜逃。贵池分局在办理该案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徐某某、蔡某某等人可能有涉黑涉恶犯罪行为。

  在前期调查取证基础上,贵池分局组建专班开展工作,通过进一步侦查发现,2017年3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徐某某等人长期盘踞在贵池城区国丰花园、杏村东街、同晖广场一带,以交"女朋友"的方式控制一批未成年少女到KTV"坐台"(异性陪侍),并强迫未成年少女"出台"(卖淫)等方式获取钱财,徐某某等人还多次有组织的在贵池城区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2018年7月9日,通过前期大量调查取证工作,贵池分局对徐某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予以立案,专案组民警迅速将在逃的徐某某、蔡某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通过突击审讯,专案组明确徐飞程团伙成员共计10余人。在将徐某某等全部11名犯罪嫌疑人悉数抓获归案,彻底查清了该涉黑犯罪组织架构,彻底查明了该涉黑犯罪组织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强迫卖淫、赌博、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6种罪名、44起犯罪事实后,2018年9月7日向贵池区检察院移送起诉,2018年10月22日贵池区人民检察院向贵池区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12月29日该案在贵池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强迫卖淫罪、赌博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徐某某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0名被告人分别判处3年至19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各被告人非法所得予以追缴。该案的成功侦破、顺利诉判,打响了池州市打击黑社会组织犯罪“第一枪”。此案目前二审也已宣判。

涉黑被判刑需要多少年?

团伙以交友为名控制未成年少女卖淫 涉黑被判刑需要多少年?

  涉及到黑恶势力的刑事犯罪要判处多少年,要依据具体的犯罪罪名和案情而定,是没有具体标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四条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数罪并罚的情形有哪些?

团伙以交友为名控制未成年少女卖淫 涉黑被判刑需要多少年?

  1、对于犯罪分子犯有数罪的,都应对各罪分别作出判决,只要数罪中有一种刑罚是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就应当执行死刑或者无期徒刑。

  2、对于数个罪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的,不论其数罪总和刑期多少年,应当在总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总和刑期是指将犯罪分子的各个不同的罪,分别依照刑法确定刑 期后相加得出的刑期总数。数刑中最高刑是指对单个犯罪确定的最高刑期。对于被告人犯有数罪的,人民法院在量刑时, 应当先就数罪中每一种犯罪分别量刑,然后再把每个罪判处的刑罚相加,计算出总和刑期,最后在数罪中的最高刑期以上和数罪总和刑期以下,决定执行的刑罚。

  3、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需执行。也就是说,在数罪中有一个罪判处附加刑的,或者数罪都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都应继续执行。

(编辑:橙籽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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