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给业主发红包】10月21日上午,宿迁一小区的物业服务中心里挤满了人。“听说有钱领,大家都挺高兴的!”一名业主说,小区特别“壕”,这次拿出24万元给大家“发红包”。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并非是物业“发红包”,而是小区公共收益结余,来自车位出租费和电梯广告费,原本就属业主共有。几年前,宿迁市海天翡翠城小区的公共收益一直由物业公司代管,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矛盾不小。后来,这家物业公司撤离,业委会又重新聘请了一家物业公司代为管理。此后,新一届业委会成立,不仅盘点好了“家底”,还专门成立监察小组,由小区里的几位老同志监督每一笔资金。
“这次发放的24万余元,是2018年至今的小区公共收益结余。”小区业主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沈桂堂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小区公共收益的主要来源是车位出租费和电梯广告费。上个月,业委会整理发现,除去公共设施维修、改造的费用,小区2018年至今的公共收益还结余24万余元,决定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把这些钱分给小区2000多户业主。
9月20日,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共同讨论决定,在小区内张贴公示,10月20日起兑现承诺。目前,已有80多户业主领取。
每户分到113元,业委会:以后都这么办
10月21日上午,现代快报记者在小区物业服务中心看到,不少业主带着相关票据来领钱。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介绍,小区共有2000多户业主,24万余元的公共收益结余平均分配,算下来每户能分到113.2元。业主只要带着身份证、房产证和2018年到2019年的缴费票据,证明自己的确是房屋的主人,并在公共收益中有过支出,就可以拿到钱。
82岁的业主陈本奎领到钱后,竖起大拇指赞扬。他说,第一次看到物业给业主发钱,这样的做法让他们享受到了实惠,感受到了来自业委会的温暖。
“小区里的每一笔钱都要用在实处,今年在日常硬件维修基础上,又根据业主反馈,增添了长椅等设施,方便一些老人休息。”沈桂堂介绍,在这些必要开销之外,结余了这么多钱,在讨论如何处置这笔钱时,大家最终决定,既然都是业主的钱,理应全部还给业主。
这个想法在业委会讨论后几乎全票通过,大家认为,每年小区的停车费、电梯广告费、场地租赁费等费用,是一笔较为稳定的收入,所以完全没有必要截留在账上。
在小区里,记者看到翻修一新的路灯、治安摄像头,还有遍布小区公共场所的健身、休闲器材等。据悉,这些都是用公共收益进行整修、更换的。
“把钱分给大家,能增强业主对业委会和物业公司的信心,效果很好,大家都很满意。”沈桂堂表示,业委会决定,如果往后每年公共收益仍有结余,一定也会一分不少的全额发还给业主。
不过,记者在探访中发现,并非所有小区都管理得如此完善。有部分小区表示,每年都会公示收支明细报表,但如果业主要对明细查账的话,手续还是相对繁琐。另外,有时候公示并非所有业主都会看到。对此,法律界人士表示,小区公共收益必须公示,接受业主监督,否则可以向物业管理行政部门投诉举报。
最新版《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明确: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而江苏省、南京市的物业管理条例中也有相关的规定。
除了小区电梯间、电梯口、进出门闸、社区饮水机、滚屏灯箱、多媒体电视、停车场、停车场道闸、单元门禁机屏、楼房墙体等处的广告位或广告屏,临时停车位、物业用房租赁、网络公司入场费等等都属于小区的公共收益来源,应该由业主共同享有、共同管理。
具体小区公共收益的范围:
(1)占用小区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或者其他场地作为停放车辆的车位收益;
(2)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收益;
(3)公共区域内租赁摊位租金、摊位费、入场费和场地费等收益;
(4)公共区域的广告收益,如电梯间广告、楼道广告、户外广告等收益;
(5)利用公共区域内的活动场所对外开放产生的收益,如会所、足球场、篮球场、游泳池、网球场等经营收益;
(6)部分通信运营管理费;
(7)因损坏或违法使用小区的公共设施进行的赔偿或收益;
(8)其他属于小区的公共收益。
小区公共部分所产生的公共收益,转存专项维修资金的,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的原则,由商业银行代为保管。专项维修资金主要用于小区设施的维修,小区环境的优化,在小区环境和设施良好的情况下,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进行银行储蓄、购买国债等低风险投资。
小区公共部分所产生的公共收益,未转存专项维修资金的部分,由业主大会自行决定使用,但需遵循《物权法》第67条的规定进行表决通过。
根据《物权法》第76条和《物业管理条例》第54条的规定,由业主大会决定公共收益的用途。公共收益主要用于:
(1)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2)通过业主大会决定,可以用于:
①维修、更新、改造、增设共用设施设备;
②业主公益活动的开展;
③业主委员会、业主监事会的工作经费和补贴;
④邀请第三方对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和经营性收益进行审核所需费用;
⑤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