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照威胁女生去世】近日,福州大四女生小璐(化名)被前男友“发裸照威胁”后轻生事件引发网友关注。小璐的舅舅庄先生表示,小璐是在18日晚上在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去世的,小璐的母亲在18日上午,已经决定将小璐的身体器官进行捐献。
庄先生称,18日晚小璐去世后,她的肝、肾及眼角膜等被移植,并送上飞机运往接受移植的患者那里,“小璐的母亲只有她这一个女儿,小璐的父母在多年前离婚,这些年都是她们母女俩相依为命的生活,家庭条件也并不富裕,小璐上学的费用都是用的助学贷款,女儿去世后,小璐的母亲已经哭晕过好几次了。”
10月28日,大四女生小璐在其就读学校的学术交流中心吞下200颗晕车药轻生,被发现后被送往医院抢救,但是一直处于昏迷状态。在小璐轻生前10天左右的10月17日,小璐的前男友小郑(化名)曾给其发来几张疑似小璐的裸照,并且威胁说要将这些裸照发给小璐的家人,“我马上把你的裸照放到学校论坛里,明天我就去查你爸妈,给叔叔阿姨一个惊喜”。而小璐的家人在事发后认为,小璐选择轻生和小郑发裸照威胁有很大关系。
据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公安局本月17日晚通报,针对此事件,长乐区公安局刑侦大队已介入调查,公安局管将查清事实,依法处理。
收集证据报警。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男女分手后男方威胁发女方裸照的,女方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男方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一般而言无过错,但要查清自杀的原因,综合分析判断。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三)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四)学生自杀、自伤的;
(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