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芽前男友被行拘】活该!就该让他清楚家暴是走不远的。11月25日,在微博主“宇芽YUYAMIKA” (何某某,女,28岁)网上反映被其前男友微博主“沱沱的风魔教”(陈某,男,44岁)家暴后,相关部门立即开展调查处理。
重庆市江北区公安机关经调查,陈某自2019年4月初至2019年8月底多次对何某某实施拖拽、推搡、殴打等故意伤害违法行为(何某某的损伤程度未达轻伤或轻伤以上程度)。另查明,陈某还有通过微信实施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违法行为。针对陈某的上述两项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分别给予行政处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二十日,并处罚款。
何某某为防止陈某再次对其实施故意伤害行为,11月27日向江北区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目前,该院经审查,依据认定的事实,已依法作出对何某某的人身安全保护令。
那么,如果故意伤害致轻伤怎么判刑?遭遇家暴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1、对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对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里所说的“重伤”,依照刑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人身安全保护令就是当事人受到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状况,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民法院应该受理。人身保护令即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是为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防止家庭暴力继续发生,根据申请人申请,由法院核发的具有强制力的裁定。
也就是说,在遭受家庭暴力的情况下,受害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调查核实后,法院将下发民事裁定书,要求被申请人禁止殴打、威胁、骚扰、跟踪申请人,甚至会根据情况禁止被申请人在申请人的住 所、教育机构、工作单位或者其他特定场所的200米范围内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