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珠港造船厂枪案】据夏威夷当地媒体“Hawaii NewsNow”报道称,当地时间4日,美夏威夷珍珠港海军造船厂发生枪击事件,造成至少3人受伤,其中2人伤势情况严重。
消息人士称,枪击受害者中有平民。最新消息称,枪手已被锁定。
据报道,该造船厂已被封锁,广播系统敦促人们寻找掩体。造船厂人员还收到了向他们通报情况的短信。
目击者称,枪击案发生在Drydock 2号。报道称,当地时间4日下午2点30分左右,急救人员赶到了现场。一名发言人说,事态仍在发展,目前尚不清楚是否有人在追捕枪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条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在我国持枪杀人可能涉及两宗罪,一个是非法持有枪支罪以及故意杀人罪。这两宗罪的具体量刑如下:
1、非法持有枪支罪(刑法第128条第1款),是指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私自挪用、藏匿枪支、弹药,拒不交出的行为。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禁止私人持有的枪支、弹药,而故意隐藏不交。如果不知道自己收藏的物品中有枪支、弹药,因而没有交出的,不构成犯罪。
根据《刑法》第128条,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 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必须从重从快严惩。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当然,具体要看作案动机,上述案件中,还可能涉及其他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