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岁男童遭13岁少年杀害】据悉,2021年2月17日陕西勉县勉阳街道某社区男童王某失踪后,勉县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全力调查搜寻,于3月4日16时35分在该街道同社区杨某住处发现王某尸体。认定系一起刑事案件,确定杨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经公安机关全面侦查调查,现已查明:作案人杨某(男,13岁)、被害人王某(男,6岁),二人系同组邻居。2月17日18时许,杨某趁家中无人之际,将王某诱骗至自己住处加害并藏尸。目前,案件办理和善后事宜仍在进行之中。
现在的小孩实在恐怖。那么,13岁杀人怎么判刑?13岁杀人收容教养能保释?
在十四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犯罪不需要负任何的刑事责任,但是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是和家庭教育有着密切的关系的,常常对孩子起主导的决定性作用。而社会教育也就是学校教育同样也充当着一个家庭的角色,很多学校对一些所谓的差生往往是不待见的,这也会导致未成年人过早的踏入社会,影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我国的法律体系目前在这方面还没有一个很好的完善,对于一些犯罪但是不需要背负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来说是需要一套完善的制度或者是矫正体系来帮助他们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依据《刑法》的规定,收容教养是针对未成年人犯罪作出的处罚措施,而收容教养的对象一般是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所以不适用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保释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
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7、提请批准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8、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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