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如果造成对方出现了轻伤,那么就会构成故意伤害罪,在这种情况下是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的。并且对方是有权利不接受民事调解的。此外,即便接受了调解,也不会影响检察院向法院提出公诉。正常情况,当双方无法调解,行为人没有得到受害人的谅解,就可能要面临更重的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如果情节程度已经达到立案标准了,就会属于刑事案件。虽然双方和解了,但更多的是民事赔偿方面的。而在刑事方面,法院还可能会判处刑罚。和解并不意味着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只要法院判处了刑罚,就会有案底。但如果情节比较的轻微,并且当事双方也和解了,检察院可能就会做出不起诉的决定,那么法院就不会判刑,也就不会有案底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刑法》第二百八十九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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