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我国将施行婚姻登记“全国通办”,届时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不再受常住户口所在地限制。 为满足人民群众异地办理婚姻登记需求,经国务院批准,自2021年6月起,全国陆续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2轮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截至2025年2月底,全国累计办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49.2万对,相关工作受到社会广泛好评。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落实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将近年来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等改革试点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对规范婚姻登记工作、优化婚姻登记服务、保障婚姻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婚姻家庭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具有重要意义,为做好新时代婚姻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
这一政策的实施,无疑将大大简化婚姻登记的流程,减少不必要的奔波和麻烦。同时,它也将促进人口的自由流动和合理分布,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婚姻登记所需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双方身份证原件
身份证是证明个人身份的重要证件,双方必须各自携带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前往婚姻登记处。
2. 双方户口本原件(部分地区可能不再强制要求)
虽然新政策取消了常住户口所在地的限制,但户口本作为证明户籍信息的重要材料,在部分地区可能仍然需要。不过,随着政策的逐步推进和信息化建设的加强,未来户口本的要求可能会进一步放宽或取消。
3. 双方近期免冠合影照片
通常需要准备三张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照片背景一般为红色或蓝色。这些照片将用于结婚证的制作,因此需确保照片质量清晰、符合规定。
4. 婚姻状况声明
双方需签署一份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这是为了确保婚姻符合法律规定的禁止近亲结婚等要求。
5.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根据当地的具体政策和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如离婚证(对于再婚者)、死亡证明(对于丧偶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