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公布,自2025年5月10日起施行,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包含三个方面:
1.一是增加婚姻家庭服务工作内容,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加强综合性婚姻家庭服务指导工作和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体系建设,倡导文明婚俗,促进家庭和谐,引导树立正确的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
2.二是实行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深化婚姻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婚姻登记的便利性;
3.三是优化婚姻登记服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采取措施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加强婚姻登记场所规范化、便利化建设。
条例中申请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书面材料:(一)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申请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一)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这意味着,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都不再需要户口簿。
1.男女双方有效身份证件(护照或旅行证等可以证明当事人中国国籍身份的证件)原件、有效的国内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用于在结婚证内加注国内身份证号码)、居留证件;
2.3张二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彩色照片;
3.离婚无配偶的当事人应提交离婚证(或法院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一审判决书需附生效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当事人如系丧偶后再婚,应提交前配偶死亡证明、其与死者的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驻外使领馆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