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平台全面取消“仅退款”政策预计在2025年4月下旬起逐步执行,目前已有明确时间线的平台动作包括:
一、执行时间线
1.1688平台
2025年3月17日宣布,3月下旬起全面取消“仅退款”。
2.快手
2024年12月2日已终止“退款不退货”服务。
3.拼多多、淘宝、抖音、京东等平台
2025年4月22日,多家平台宣布取消“仅退款”,消费者收到货后的退款不退货申请将由商家自主处理。
二、政策调整内容
1.平台责任变化
取消“仅退款”后,平台不再主动介入消费者已收到货后的不退货退款申请,由卖家与消费者协商处理。
2.售后入口调整
平台或将只保留“退款退货”入口,“收到货”情形下退款是否退货由商家与消费者协商决定。
三、法律背景与行业影响
1.法律条款依据
“仅退款”政策的取消属于电商平台自主规则调整,暂无直接法律条款规定,但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与商家合法权益平衡的基本原则。
2.行业影响
商家权益保护:异常订单信息不再影响商家评价体系,商家无需为“羊毛党”、刷单等行为过度内卷。
消费者体验:需通过与商家协商解决售后问题,平台不再直接介入。
行业生态:取消“仅退款”有助于电商行业从低价竞争回归良性竞争,保障商家经营公平,释放消费活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三十二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明确进入和退出平台、商品和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一、不会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依据
1.法律保障消费者基本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第二十四条,消费者享有安全保障权、知情权、选择权及退货退款等基本权利。取消“仅退款”后,消费者仍可通过“退货退款”维护合法权益,且平台需保障商品质量、信息真实及售后服务。
2.政策调整需平衡多方权益
“仅退款”政策初衷是提升购物体验,但实践中滋生恶意退款、商家利益受损等问题。全面取消该政策旨在遏制滥用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二条关于“平台应公平、公正保障各方权益”的规定。
二、需完善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
1.强化商品质量监管
平台应加强对商家的审核与监管,确保商品质量符合承诺。若因商品质量问题引发纠纷,消费者有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退货退款,商家需承担相应责任。
2.优化纠纷解决机制
平台需建立高效、透明的售后纠纷处理流程,确保消费者在取消“仅退款”后仍能便捷维权。例如,设立专门的客服团队处理投诉,或引入第三方调解机构协助解决争议。
3.加强消费者教育
平台应通过公告、提示等方式告知消费者政策调整内容,引导其理性购物、依法维权。同时,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指南,帮助消费者了解退货退款流程及注意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三十二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明确进入和退出平台、商品和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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