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录的手机通话录音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这些条件主要包括:录音的取得方式必须合法,不能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录音的内容必须真实、完整且未被剪辑,能够准确、完整地描述待证实案件的部分;录音中的言论必须是对方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能受到胁迫或威胁。
如果满足这些条件,偷录的手机通话录音在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中都有可能被法院采纳为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
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
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为确保偷录的手机通话录音合法性和有效性,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确保合法取得: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获得对方的同意或确保录音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取得条件。
2、保持录音完整:在录音过程中,确保录音设备的正常工作,并避免对录音进行剪辑、篡改或伪造。同时,应确保录音内容的连贯性和完整性。
3、强化证据关联性:在录音时,尽量引导对方说出与案件相关的事实,避免谈论与案件无关的话题。这样有助于增强录音与案件事实的关联性。
4、咨询专业律师:在将偷录的手机通话作为证据提交之前,最好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以上是关于“偷录的手机通话录音能够当做证据吗?”的内容,大律师网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大律师网的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