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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多竿钓鱼如何处罚

大律师网 2025-05-13    100人已阅读
导读:在禁渔期或禁渔区进行违规垂钓活动,可能对渔业资源与生态环境造成不可逆损害。其中一人多竿等生产性垂钓行为因超出休闲范畴,被多地明确禁止;而禁渔期钓鱼则因破坏鱼类繁殖周期,成为执法重点。现行法规对违规行为设定了从行政处罚到刑事追责的多层次处罚标准,旨在通过法律威慑遏制非法捕捞。

一人多竿钓鱼如何处罚

  “一人多竿”钓鱼行为因具备生产性捕捞特征,被多地法规严格禁止。根据《湖南省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自2022年起,该省明确禁止“一人多杆、一线多钩、多线多钩”垂钓,违规者将面临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钓具的处罚;若存在违法所得,还将被一并没收。类似规定亦见于《江西省渔业条例》,该条例明确“一人多杆”垂钓属违法行为,除没收渔获物与违法所得外,可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还将被没收垂钓器具。

  处罚力度与违规情节直接相关。若“一人多竿”行为导致渔业资源损害或生态破坏,执法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对违法者处以最高5万元罚款。

  此外,部分地区对“一人多竿”行为的认定标准进一步细化,如规定每名垂钓者仅能使用“一杆、一线、一钩”,超出此范围即构成违规。

一人多竿钓鱼如何处罚

禁渔期钓鱼处罚标准是什么

  禁渔期钓鱼的处罚标准因地区、违规情节及渔获物价值而异。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在禁渔期或禁渔区从事游钓活动的,首次违规者将被警告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者,可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若使用“一人多竿”等违规工具进行游钓,即使未产生渔获物,仍可能面临没收游钓工具及最低200元罚款的处罚。

  对于情节严重的违规行为,处罚力度显著升级。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在禁渔期或禁渔区进行捕捞的,除没收渔获物与违法所得外,在内陆水域的违规者将被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渔具将被没收,捕捞许可证可能被吊销;若构成犯罪,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明确规定,使用禁用工具或方法在禁渔区、禁渔期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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