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意味着刑事责任的免除,坐牢的几率大小需综合多方面判断。
从适用条件来看,能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常具有特定情形。比如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这些情形表明,案件性质相对较轻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社会危害性较小,从这方面看,坐牢几率相对不大。
然而,如果后续侦查发现新证据,足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较重罪行,或者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干扰证人作证,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那么被收监执行刑罚的可能性会增加。
此外,对于一些特殊案件,像犯罪情节恶劣、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即便前期被取保候审,最终被判处实刑坐牢的风险也较高。但总体而言,在司法实践中,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规定,积极配合案件调查,且案件本身情节不严重,最终不被判处实刑的可能性较大。
当取保候审一年期限已满,司法机关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作出不同处理。
若在这一年期间,侦查机关未收集到足够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依据法律规定,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执行机关会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并及时送达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被取保候审人自此不再受该强制措施限制。
若司法机关认为仍需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继续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会变更强制措施,例如将取保候审变更为监视居住、逮捕等,决定变更的,需制作相应法律文书,及时送达被取保候审人,并依法执行新的强制措施。
还有一种情况,若侦查终结,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安机关会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向法院提起公诉,由法院进行审判。
被取保候审人在期限届满时,有权向司法机关了解案件进展及处理结果,若司法机关未依法及时处理,被取保候审人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