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法律上,如果男女之间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转账,通常是被视为赠与的行为,如彩礼、购房款等一般是不支持要回的,但是如果双方未登记结婚,可主张返还。
2.男女朋友之间的小额转账,如520、1314等以节日或者生日为目的的转账,通常视为维系感情的无偿赠与,不可撤销。
3.若转账有明确是借款或者有其他的约定条件,可按民间借贷纠纷起诉,但是需要相关证据来支撑。
4.若对方采用欺诈或者强迫的方式进行转账,那么可以主张返还。
需不需要把钱还给对方,需要明确几点:
1.恋爱期间的小额转账、节日红包或日常消费支出,通常视为无偿赠与,不可撤销。
2.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的消费或小额转账,若无证据证明为借款,一般不支持返还。
3.若双方结束恋爱关系时,一方自愿给付"分手费"或"青春损失费",且无欺诈、胁迫情形,法院一般不予支持返还。
4.若女方以欺骗手段恶意索取财物,法院会认定其行为不合法,要求其返还。
5.若转账时双方达成借贷关系,则男方有权要求女方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