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误的,这是谣传。
网传“高速开车时速不超过143km/h不处罚”属于不实信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2条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8条,高速公路最高限速为120km/h,任何超速行为均涉嫌违法。以限速120km/h的路段为例,当车速达到143km/h时,超速比例已达19.16%,属于“超速10%以上未达20%”的处罚区间。
私家车在限速120km/h路段超速至143km/h,虽不涉及驾驶证扣分,但需缴纳200元罚款。该标准源于2022年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管理办法》,对轻微超速行为采取“罚款不扣分”的柔性处理模式,但并未免除违法责任。中型以上客货车、危化品运输车等特殊车型,超速10%-20%即面临扣6分处罚。
超速行为是否构成违法与数值计算方式直接相关。执法部门采用“不含本数”的计算规则,例如限速120km/h路段,超速10%的临界值为132km/h(120×1.1=132),而非包含本数的130km/h。对于车速132-143km/h区间,均按“超速10%以上未达20%”处理。
高速超速处罚实行“分段式”管理,具体标准如下:
1. 超速10%以内:首次警告,部分省份罚款50-200元,不扣分;二次及以上罚款200元。
2. 超速10%-20%:罚款300元,扣3分。
3. 超速20%-50%:罚款500-1000元,扣6分。
4. 超速50%以上:罚款1500元,扣12分,并可能吊销驾照、重考科目一。
危险品运输车超速未达20%即扣6分,超速20%以上直接扣12分;摩托车在高速限速80km/h路段,超速50%以上(即120km/h)将面临扣车强制措施。
隧道、桥梁等特殊路段超速,按普通路段标准上浮20%执行处罚;恶劣天气条件下超速,除常规处罚外,附加暂扣车辆1-3日的强制措施;累计3次超速20%以上违法行为,纳入“重点监管名单”并通报工作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