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法定节假日休息休假,依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因此,法定节假日如果休假是应当被支付工资的,工资按照标准工作时间内工作的工资标准支付。
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用人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且不得以调休等方式代替。例如,5月31日(端午节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加班工资计算公式为: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且不能安排补休的,用人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加班工资。例如,6月1日、6月2日(端午节休息日)加班的,加班工资计算公式为: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加班不给加班费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维权:
收集证据:劳动者应收集考勤记录、工作成果文件、加班通知等证据,以证明加班事实和具体时长。
与公司协商:劳动者可尝试与公司进行书面沟通协商,明确指出加班事实和法律规定的加班费支付标准,要求公司依法支付。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若协商无果,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责令其支付加班费。
申请劳动仲裁:若投诉仍无法解决问题,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准备好相关证据,仲裁机构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裁决。
向法院提起诉讼: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劳动者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