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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牌电动车撞人全责吗?

大律师网 2025-06-09    100人已阅读
导读:无牌电动车撞人不一定是全责,事故责任的划分需根据具体行为和过错程度综合判定,不能一概而论。同时无牌电动车上路属于违法行为,这一事实与交通事故没有关系,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无牌电动车撞人全责吗?

  交通事故责任通常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并非单纯依据车辆有无牌照。若电动车驾驶人因违反交通规则导致事故,需承担全部责任。若事故由双方共同过错引发,需根据过错程度划分责任比例。例如,电动车超速与机动车违规变道碰撞时,双方均需承担相应责任。若事故由不可抗力或对方故意造成,例如行人故意碰瓷,则电动车驾驶人可能无需承担责任。

  但是驾驶无牌电动车上路属于违法行为,这一行为本身并不直接决定事故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可能面临罚款、扣车等处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无牌电动车撞人全责吗?

无证驾驶怎么处罚最新标准?

  无证驾驶分为以下几种: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同样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不得继续驾驶该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如若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并且在驾驶时无任何违法行为的,给予警告或20-200元的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如若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但在驾驶时有违法行为的,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并及时退还机动车;如驾驶人不能提供真实、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证,视为无证驾驶,可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

  同时如果无证驾驶导致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且致一人以上重伤,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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