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如工资、投资收益等)为共同财产,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生活所花的开支或者经营开支,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需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债务由丈夫单方举债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如赌博、个人挥霍等情况,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不需要为此偿还。
判断债务性质很关键,如果有争议可以要求债权人提供借款合同、转账记录等证据,确认债务是否存在及金额是否属实。若债务被认定为共同债务,债权人可申请冻结夫妻共同财产。若夫妻约定财产分别所有,需提供书面约定及债权人知情的证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丈夫欠债,妻子是否有义务偿还,需根据债务性质、夫妻财产制度及法律规定综合判断。若债务由丈夫单方举债,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丈夫一人偿还。常见的有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产生的债务,个人挥霍、超出家庭日常开支的债务等。
同时若妻子对债务完全不知情,且未从债务中受益(如未用于购房、子女教育等),也可主张不承担责任。
但是如果丈夫的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那么则属于共同债务,妻子需与丈夫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常见的有家庭日常生活开支的债务、夫妻共同经营企业产生的债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