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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被骚扰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吗?

大律师网 2025-06-11    100人已阅读
导读:婚姻关系解除后,若一方持续遭受另一方的骚扰、威胁甚至暴力行为,不仅影响个人生活安宁,更可能构成违法侵害。法律明确赋予受害人通过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维护自身权益的途径。下面小编将从申请条件、保护措施及有效期等维度,系统解析离婚后被骚扰时的法律救济手段,为公众提供清晰的法律指引。

离婚后被骚扰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吗?

  1.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及2023年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离婚后若一方存在纠缠、骚扰、泄露隐私等行为,另一方有权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律明确禁止以恋爱、交友或婚姻关系解除为由实施侵害,受害人无需证明存在婚姻关系,仅需证明面临现实危险。

  2. 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存在明确的被申请人;有具体的保护请求(如禁止骚扰、接触);提供遭受侵害或面临危险的证据,如威胁短信、跟踪记录、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医院诊疗记录等。证据需能证明行为已造成心理恐惧或实际伤害。

  3. 法院裁定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可包括以下措施: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或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禁止被申请人在申请人住所、学校、工作单位等场所200米内活动;禁止被申请人泄露、传播申请人隐私信息。措施需根据申请人实际需求裁定。

  4. 申请人可向居住地或被申请人居住地法院提交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口头申请并由法院记录。法院应在72小时内作出裁定,紧急情况下24小时内裁定。审查标准以“现实危险”为核心,不要求侵害行为已实际发生,仅需证明存在紧迫性。

  5. 保护令由法院执行,公安机关及居委会、村委会协助。被申请人违反保护令的,法院可处以训诫、罚款(最高一千元)或拘留(最长十五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申请人对驳回裁定不服的,可在五日内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离婚后被骚扰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吗?

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期是多久?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条,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该期限为法定上限,法院不得突破,但可通过延期程序延长保护时间。在保护令失效前,申请人可向法院申请延期。法院将根据危险是否持续、被申请人是否改正行为等因素综合判断。若危险未消除,法院可裁定延长有效期,每次延长不超过六个月。

  保护令在以下情形失效: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期;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法院裁定撤销。撤销条件包括危险已消除、申请人隐瞒事实或滥用权利等。保护令失效后,若危险仍存在,申请人可重新申请。法院将重新审查证据并作出裁定。多次申请不会影响法律救济的正当性,关键在于证明危险的现实性。

  保护令有效期内,若被申请人违反,除承担民事责任外,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公安机关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骚扰、跟踪等行为处以拘留或罚款,与保护令的民事措施形成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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