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后,会及时派员赶赴现场,进行勘查、调查,收集证据,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重要证据,其中会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
在责任认定后,便进入赔偿流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相关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赔偿流程一般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赔偿协议。
若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如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调解仍无法达成一致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
交通事故若拖延处理,对双方都可能产生不利影响,但相对而言,对责任方更为不利。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会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若责任方拖延处理,可能导致证据灭失,如现场痕迹消失、监控视频被覆盖等,这会使责任认定更加困难,甚至可能因无法提供有力证据而承担更重的责任。
在赔偿方面,拖延处理会使受害方的损失不断扩大,如医疗费用持续增加、误工时间延长等。根据法律规定,责任方需对受害方的合理损失进行赔偿,损失扩大意味着赔偿金额增加。而且,若进入诉讼程序,责任方拖延处理还可能面临法院的强制执行,包括冻结银行账户、查封财产等,严重影响其正常生活和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