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C标识是充电宝登机的基本条件,但并非唯一条件。根据民航局2025年6月28日生效的新规,旅客携带充电宝登机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3C标识合法性:充电宝必须具备清晰、有效的3C标识。3C认证(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是我国对强制性产品的市场准入制度,未获认证的产品不得销售或携带登机。例如,小米、绿联等品牌已明确自2024年8月1日起出厂的充电宝均需标注3C标识,此前产品若无标识则可能被拒检。
2.容量限制:
额定能量≤100Wh的充电宝可直接携带,无需航空公司批准;
100Wh<额定能量≤160Wh的充电宝需经航空公司批准,且每名旅客限带两个;
额定能量>160Wh的充电宝严禁携带。
计算公式为:额定能量(Wh)=标称电压(V)×标称容量(Ah)。若充电宝仅标注毫安时(mAh),需转换为安时(Ah),例如760mAh=0.76Ah。
3.标识完整性:充电宝需清晰标注额定能量、电压等参数。若参数缺失或无法计算额定能量,即使有3C标识,仍可能被禁止登机。
4.无召回记录: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召回的充电宝型号或批次,即使有3C标识也不得携带。例如,安克创新曾因电芯问题召回多批次产品,相关型号即使后续修复,仍可能被列入禁带名单。
法律依据:
《关于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规定的公告》(民航局2014年发布,2025年修订)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23年修订)
《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国际民航组织技术细则)
被召回的充电宝可能存在电芯短路、过热等安全隐患,即使有3C标识也可能被禁止登机。判断方法如下:
1.官方渠道查询: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定期发布召回公告,例如安克创新曾召回A1642/A1647等型号,涉及电芯供应商安普瑞斯的产品。
充电宝品牌官网或客服可提供召回批次查询服务。例如,小米客服表示,2024年1月1日后出厂的产品均已标注3C标识,此前产品若未标注则可能存在召回风险。
2.产品标识核查:
检查充电宝外壳或包装是否标注型号、生产批次。例如,安克召回产品明确标注了具体型号及生产日期范围。
若标识模糊或缺失,建议联系品牌方核实。例如,绿联建议消费者通过包装盒条形码下方查看生产日期,但部分旧款产品可能无法在线查询。
3.物理状态检查:
召回产品常伴随鼓包、漏液、无法充电等异常。例如,实验显示,短路充电宝可在15秒内升温至400℃,并引发火灾。
若充电宝出现上述问题,即使未被召回,也可能因安全隐患被禁止登机。
法律依据: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20年发布)
《民航旅客禁止随身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民航局2016年发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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