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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大律师网 2025-07-09    100人已阅读
导读:起诉离婚需要准备证件和材料有很多,必备证件有原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遗失可补办或开证明。诉讼材料包括民事起诉状,涉及子女抚养要子女出生证明等,涉及财产分割要相关财产证明。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列举,一起来了解下吧。

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起诉离婚需准备以下证件与材料:

  一、必备证件

  1.原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以证明起诉主体身份信息,确认提起离婚诉讼的当事人身份。

  2.结婚证。结婚证是证明夫妻关系的关键证件,明确双方婚姻关系的合法性与存续状态。若结婚证遗失,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或开具婚姻关系证明。

  二、诉讼相关材料

  1.民事起诉状。需详细写明原告、被告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清晰阐述诉讼请求,如请求判决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分配方案等;还要陈述事实与理由,说明夫妻感情破裂的具体情形。

  2.涉及子女抚养问题,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或户口簿复印件,证明子女身份及与双方的亲子关系,便于法院对抚养权及抚养费问题作出合理判定。

  3.涉及财产分割,需准备相关财产证明,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明细、股票账户信息等,用以明确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及状况,为财产合理分割提供依据。

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起诉离婚在外地可以办理吗?

  一、可异地办理的情形

  被告有经常居住地:若被告离开住所地(户籍所在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该地非住院就医地,原告可在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例如,被告长期在某城市工作并居住,原告可在该城市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一年:若夫妻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无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法院管辖。

  特殊情形:若被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等,原告可在自己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二、异地办理流程

  立案:原告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证据材料等,法院审查是否符合立案条件。

  审理:法院组织调解,若调解不成,则进入审理程序,双方需到庭陈述意见、提交证据。

  判决:法院根据庭审情况及证据,依法作出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若不服一审判决,可在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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