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京政办发〔2020〕9号)、《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京人社开发发〔2020〕8号),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2025年积分落户公示及落户办理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5年7月14日起,申请人可登录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查看本人最终年度积分及排名。
二、2025年公示拟取得落户资格人员6002人。取得落户资格后自行放弃的,落户资格不递补。
三、拟取得落户资格人员名单自2025年7月14日至21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取得落户资格,可按相关规定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对拟取得落户资格人员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相关部门实名书面反映(电话:010-64521080,传真:010-64521080,联系地址: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87号,北京市公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邮政编码:100011,请标注“积分落户”)。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相关部门将根据反映情况进行查证。经查证属实取消落户资格的,落户资格不递补。
四、取得落户资格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时限为2025年7月22日至2027年12月31日,请安排好时间有序办理。今年继续实行电子调函,经公示取得落户资格人员,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落户申请、市公安局核准拟落户地址后,可前往相应公安分局办理落户手续。
五、档案审核由调京后的档案接收部门按相关规定办理。材料清单、办理流程详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积分落户服务专栏提示。
六、取得落户资格人员需随迁未成年子女的,提交随迁子女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与随迁子女有关的申请人婚姻凭证,并作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承诺。
七、取得2025年落户资格人员随迁未成年子女的年龄计算方式为:截至2024年1月1日(不含)不超过18周岁。
在积分查询方面,北京积分落户申报审核工作实行年度申报制,2025年的申报工作分为申报、部门审核结果汇总、审核结果查询、部门复核及积分排名、公示和落户办理阶段。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积分落户服务专栏(http://rsj.beijing.gov.cn/jflh/)填写申报信息。
在审核结果查询阶段(6月6日8时至6月13日20时),申请人可登录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查看本人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部门复核。
当部门复核及积分排名阶段结束后,积分落户申请人还可登录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查看本人最终年度积分及排名。
在7月14日起的公示阶段,北京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会公示拟取得落户资格人员的年度总积分以及九项具体指标分值,接受社会监督,在此期间,申请人也能进一步确认自己的积分及落户资格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