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若电子产品在保质期内发生自燃,且非人为损坏,消费者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要求销售者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若经检测确认自燃系产品存在缺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此时消费者既可向销售者索赔,也可直接向生产者主张权利,要求赔偿因自燃导致的全部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
若与商家或厂家协商无果,消费者可通过以下途径进一步维权: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由消协组织调解;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要求对涉事产品进行质量检测和调查;若损失较大,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购买合同、自燃证据、损失清单等材料,通过司法程序索要赔偿。
厂家的赔偿范围需依据实际损失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这里的 “损害” 既包括自燃的电子产品本身的损失,也涵盖因自燃引发的其他财产损失,比如被烧毁的家具、衣物等。若自燃导致消费者受伤,厂家还需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合理费用;造成残疾的,应支付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需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在赔偿方式上,若双方能协商一致,厂家可直接向消费者支付赔偿金。若协商无果,消费者可通过诉讼主张权利。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产品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产品生产者以其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等法定事由主张不承担赔偿责任的,需提供证据证明,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