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才构成偷越国(边)境罪。
若只是单纯的一次偷渡行为,且不存在上述情节严重的情形,通常不构成犯罪。
此外,偷渡行为即便不构成犯罪,也属于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二条,偷越国(边)境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偷渡罪处罚后办理出境证的时间,主要取决于刑罚执行完毕后的限制期,通常为六个月至三年。
行政处罚执行完毕后,一般不影响办理,但需无其他限制情形。办理时需通过严格审查,确认符合条件后方可获批。
这一规定既体现了对妨害国(边)境管理行为的惩戒,也保障了公民正常的出境权利。
遵守出入境管理法规,才能避免对出境造成阻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