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对于轿车超载一人的情况,具体处罚会依据车辆类型及超载比例而定。
若驾驶的是非营运性质的5座或7座轿车,超载一人属于“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违法行为。
而若驾驶的是7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超载一人,超载比例达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五十,处罚则更为严厉。
要是轿车从事营运活动,如网约车,一旦超载一人,处罚同样会加重。
即使是非营运轿车,超载也会带来诸多安全隐患,如抗侧翻性能下降,更容易侧翻;制动性能下降,刹车距离延长;轮胎负载大,容易发生爆胎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针对不同类型机动车超载的处罚作出细化: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同时,有上述行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若运输单位的车辆经处罚不改,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
从驾驶证记分角度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100%以上,一次记12分;
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50%以上未达到100%,一次记9分;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20%,或者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未达到50%,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50%以上未达到100%,一次记6分;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未达到50%,一次记3分。
若因超载引发严重后果,还可能触犯刑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且严重超载驾驶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