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夜班猝死被认定为工伤需同时满足“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及“48小时死亡”三重条件。
其中,“工作时间”不仅限于考勤打卡时段,还包括因工作需要的合理停留时间,但下班后返回宿舍休息的场所通常被排除在“工作岗位”之外。
“48小时死亡”规则要求以医疗机构初次诊断时间或死亡证明时间为准,若抢救超过该时限则无法适用“视同工伤”条款。
此外,即使满足时空条件,仍需证明疾病突发与工作存在直接关联。
若员工长期存在高血压、心脏病等基础疾病,需通过司法鉴定排除自然发作可能,确认夜班加班、高强度工作等职业因素为诱因。
若夜班猝死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企业仍可能因未履行劳动保护义务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企业需证明已采取合理措施预防职业伤害,否则需按过错比例赔偿医疗费、丧葬费等损失。
临时工在工作中突发疾病死亡的赔偿问题,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若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视同工伤的情形,临时工是可以享受工伤赔偿的,具体赔偿内容如下:
1.丧葬补助金:这部分费用是为了妥善安排临时工离世后的丧葬事宜。
其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会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且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配偶每月可获得本人工资的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若是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再增加10%。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上述费用需由用人单位支付。
同时,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有其他责任主体需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