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营业执照不得直接转让,经营权益转移需通过股权变更(公司制企业)或经营者变更(个体工商户)完成。
2025年办理需遵循“协议签署—税务完税—工商登记—后续更新”的规范流程,且需满足法定材料要求。
(一)协议签署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明确转让价格、交割时间等条款,需转让双方签字盖章。
(二)税务完税
税务申报与完税,自然人股东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转让双方按0.05%缴纳印花税,完成后领取完税证明。
(三)工商登记
工商变更登记,提交《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修正案》、新老股东身份证明、股权转让协议及完税证明等材料,可通过线上平台(如北京市企业服务e窗通)或线下窗口办理,审核周期为1-3个工作日。
(四)后续更新
后续事项更新,包括银行账户信息、税务登记信息同步,若涉及ICP、食品经营许可等资质,需同步办理备案变更。
另外,个体工商户则需提交经营者变更申请书、新经营者身份证明等材料,部分地区要求原经营者办理注销后由新经营者重新登记。整个流程需严格遵循《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议事规则,确保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未强制要求原法人亲自到场办理变更登记,原法人并非法定必须到场。
营业执照变更中,原法人可通过授权委托办理,但需符合地域政策与材料规范,实践中是否到场取决于三点。
(一)低于政策差异
部分地区工商部门为核实真实性,可能要求原法人到场进行身份验证或签字确认,但多数地区已放宽要求。
(二)材料完整性
原法人无法到场,需出具经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明确受托人权限,同时提交原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件,确保材料符合登记机关要求。
(三)特殊情形限制
原法人涉及未了结的债务纠纷或违法违规调查,登记机关可能要求其到场说明情况,但此为例外情形。
在电子化办理趋势下,通过实名认证的线上平台提交材料时,原法人可远程完成身份核验,进一步降低到场必要性。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否到场,原法人均需对变更前的公司债务以及经营行为承担相应责任,变更后责任由新法人承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