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条,公安机关是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核心部门,受害者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网警报案:
1、拨打96110反诈专线:
该号码为全国统一的反电信网络诈骗专用号码,提供24小时服务。
受害者可直接拨打,向接线员详细说明诈骗经过、转账记录、对方账号等关键信息。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公安机关对报案材料需当场登记并出具回执,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在三日内启动侦查程序。
2、前往就近派出所或通过“国家反诈中心”APP报案:
选择线下报案,需携带身份证、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原件。通过“国家反诈中心”APP报案时,可上传电子证据并实时查看案件进展。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一条,公安机关对报案材料需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的应立即立案。
3、紧急情况下的处置:
发现资金正在被转移,可同步联系银行冻结账户。
依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十五条,银行业金融机构需建立快速止付机制,对疑似涉诈账户采取限制交易措施。
追回被骗资金需通过司法程序实现,主要途径包括:
1、公安机关追缴赃款:
案件侦破后,公安机关会依据《刑法》第六十四条,对查封、扣押的涉案财物进行核实。
资金未被挥霍,司法机关将按比例返还给受害者。
2、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受害者可在刑事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犯罪嫌疑人赔偿损失。
法院在判决时,会依据《刑法》第三十六条,责令犯罪分子退赔违法所得。
3、向下游帮助者主张民事赔偿:
被骗资金转入“跑分”平台或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者的账户,受害者可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不当得利)和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侵权),向下游参与者主张返还。
资金流向复杂、犯罪分子隐匿身份、跨国诈骗取证难等因素,导致追款成功率受限。
司法实践中,若赃款已被挥霍或犯罪分子无财产可供执行,受害者可能面临无法全额追回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