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核实催告函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收到催告函后,当事人应首先通过官方渠道核实发函主体资格。如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债权人企业信息,或通过律师协会官网验证律师执业证号。
催告函涉及平台债务,需核对函件中的平台名称、合同编号与原始协议是否一致。发现函件存在伪造公章、虚构债务等情形,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保留函件原件作为证据。
2.评估债务合法性与履行能力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按约定期限返还借款。当事人需核对催告函中的债务金额、利息计算方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
同时,当事人应评估自身履行能力,短期内无法全额清偿,可制定分期还款计划,并通过书面形式向债权人提出。
3.主动沟通与协商解决方案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
收到催告函后,当事人应主动联系债权人或其律师,说明履行困难的原因,并提出延期还款、减免违约金等协商方案。在协商过程中,需保留通话录音、邮件往来等证据,以防后续纠纷。
4.书面确认与法律程序应对
协商达成一致,当事人应要求债权人出具书面协议,明确还款金额、期限及违约责任;协商未果,债权人可能提起诉讼,此时当事人需在收到起诉状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并积极参与庭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当事人有权委托律师代理诉讼,通过举证、质证等环节维护自身权益。如债权人主张的债务金额与实际不符,当事人可提供银行流水、交易记录等证据予以反驳。
律师催告函具有特定的法律效力,但并非直接产生强制执行力,其效力体现在程序证明与权利主张层面,法律对此有明确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催告函可作为此类通知的合法形式。
从证据效力看,律师催告函属于法定证据类型中的书证,能够证明发函方已就特定事项提出主张、明确诉求,后续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可作为证明权利行使时间、对方知晓义务的关键依据。
程序意义上,催告函常成为后续法律行动的前置条件,如合同履行中,债权人通过催告函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债务人逾期未回应,可构成违约事实的补强证据。
同时,根据诉讼时效相关规定,催告函的有效送达可中断诉讼时效,使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这为权利人争取了更充分的维权时间。
但需注意,催告函的效力受内容合法性与送达有效性约束,内容需事实清晰、依据明确,送达需通过邮寄、专人递送等可核实方式,否则可能丧失证明力;内容存在虚构事实或违法诉求,其效力将被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