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的成立需满足“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负事故主要或全部责任”三要素。具体而言,若驾驶人因超速、酒驾、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导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则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存在逃逸或逃逸致人死亡等情节,刑罚将升格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司法实践中,责任认定由交警部门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例如,若驾驶人正常行驶时因行人突然闯入机动车道导致事故,且经认定无责任或仅负次要责任,则不构成犯罪,但可能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需特别注意的是,若驾驶人故意开车撞人致死,则可能以故意杀人罪论处,面临更严厉的刑事处罚。
骗保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核心标准是诈骗数额,适用《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的保险诈骗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的立案追诉标准,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单位在五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量刑按数额梯度划分:个人诈骗一万元以上属“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五万元以上属“数额巨大”,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二十万元以上属“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或没收财产。
单位犯罪则按更高数额标准(如单位诈骗一百万元以上属“数额特别巨大”)对直接责任人员量刑,且故意制造保险事故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需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