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
作为网络犯罪链条的“关键枢纽”,本罪是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的独立罪名,指自然人或单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技术支持(如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通讯传输)或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及最高检2024年司法意见,其核心特征在于行为的独立性,无需依附于正犯既遂即可认定,打破了传统共犯理论的适用局限。“情节严重”的认定已明确涵盖支付结算金额20万元以上、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等情形,司法实践中通过行为人认知能力、行为频率、获利情况等综合判断“主观明知”,对“卡头”“卡商”等产业化参与者从严惩处。
二、深度伪造技术网络犯罪
利用AI技术生成虚假音视频、图像等数字内容,在网络空间实施诈骗、诽谤、寻衅滋事等行为。此类犯罪根据侵害法益定性,若骗取财物适用《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利用深度伪造增强欺骗性”可作为从重情节;若散布虚假信息扰乱网络公共秩序,触犯《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若伪造国家机关电子公文,则构成《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2025年最新司法共识明确,批量制作传播深度伪造内容即使未造成直接损失,只要扰乱网络生态即可认定“情节严重”,体现对技术风险的前置防控。
三、定制化数据窃取犯罪
区别于传统批量信息倒卖,以“数据服务商”模式精准对接下游犯罪需求,针对性窃取、梳理特定群体敏感信息。依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及《个人信息保护法》,非法获取行踪轨迹、金融账户、通讯内容等敏感信息50条以上即构罪。若通过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获取数据,同时触犯《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实行数罪并罚;若数据流向电信诈骗、绑架等下游犯罪,以本罪与下游犯罪共犯论处,网络“开盒”引发严重后果的,还可叠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四、勒索软件网络犯罪
以网络为载体传播勒索软件,加密他人计算机数据后索要赎金,呈现“工具即服务”的产业化特征。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索要赎金数额较大或多次实施即构罪,若攻击医疗、能源等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造成系统瘫痪,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最高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若在加密数据的同时非法窃取信息,还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两罪并罚。利用虚拟货币转移赃款不影响定罪,资金溯源情况仅作为量刑参考。
五、虚拟货币洗钱网络犯罪
利用虚拟货币的匿名性与跨境流通性,通过交易所交易、跨链转移、“混币”等方式,为电信诈骗、毒品犯罪等上游犯罪掩饰、隐瞒违法所得。依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只要明知是上游犯罪所得并实施“转换、转移”等行为即构罪。2025年司法解释明确,虚拟货币交易平台若明知资金性质仍提供服务,以洗钱罪共犯定罪;个人协助转移资金达50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情节严重”,最高可处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六、非法利用AI工具网络犯罪
未经许可开发、销售具有犯罪辅助功能的AI工具,或利用此类工具实施网络攻击、诈骗等行为。若开发的AI工具可自动生成钓鱼邮件、探测系统漏洞,构成《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之一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罪,“情节严重”包括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或提供给3人以上使用;若利用AI工具批量发送诈骗信息,依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发送信息5000条以上即便未骗得财物,也认定为诈骗罪(未遂),体现“打工具、断链条”的治理思路。
七、元宇宙空间网络犯罪
在元宇宙等虚拟空间实施的诈骗、赌博、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行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虚拟资产价值骗取投资款,适用《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搭建虚拟赌场组织赌博活动,构成《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擅自复制虚拟空间中的数字作品并牟利,触犯《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侵犯著作权罪。司法实践中,虚拟空间的“财产属性”以用户实际投入成本与市场交易价值综合认定,相关犯罪的管辖以服务器所在地、犯罪行为实施地为准。
八、网络社会工程犯罪
通过欺骗、胁迫等非技术手段,诱导网络用户泄露账号密码、支付验证码等关键信息,进而获取财物或数据。若骗取企业员工泄露商业秘密,构成《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若骗取公民支付信息转移资金,定诈骗罪。根据“两高”意见,以虚假合作名义贿赂技术人员获取系统权限的,贿赂金额作为“情节严重”的量刑依据,胁迫客服泄露用户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从重处罚。
九、数字藏品相关网络犯罪
在网络空间实施的虚构藏品资质、伪造区块链存证、搭建虚假交易平台等犯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投资款,定诈骗罪;以“拉人头返利”模式发展下线,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未经批准开展数字藏品交易服务,触犯《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监管明确数字藏品不具备货币属性,相关犯罪涉案资金一律不予追缴返还,凸显对虚拟资产投机犯罪的否定性评价。
十、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攻击犯罪
针对金融、能源、交通等领域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发起网络攻击,造成数据泄露或系统瘫痪。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攻击造成通讯中断三小时以上即构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若引发安全事故致人伤亡,构成《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受境外势力指使实施攻击的,以危害国家安全相关罪名定罪,恐怖组织实施此类行为的,可适用死刑。2025年立法动态显示,本罪正逐步纳入专门刑事立法,强化对国家网络安全的特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