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凭身份证号码和姓名通常无法完成贷款申请,这一结论在正规金融领域尤为明确。
银行及持牌金融机构的贷款审核体系,核心围绕还款能力与身份真实性构建,除基础身份信息外,还需收入证明、征信报告、工作证明等材料佐证偿债能力,仅两项信息远不能满足《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对借款条件的要求。
即便在网络贷款场景中,所谓仅凭两要素放贷的说法也多存误导。
多数合规平台至少要求实名制手机号、本人银行卡等附加信息完成验证,纯粹依靠身份证号与姓名的放款操作,要么属于违规操作,要么暗藏诈骗陷阱,此类贷款往往伴随高额利率与信息泄露风险。
法律层面对此更是明确约束,《居民身份证法》规定身份证不得随意用于金融活动,《民法典》则保护个人隐私不受侵害。
盗用他人身份信息贷款可能构成贷款诈骗罪,面临刑事处罚;而未获授权就放贷的机构,也需承担法律责任。
老赖通常无法正常申请贷款买房,贷款买房本质是银行或金融机构向个人提供大额信贷,核心审核标准围绕还款能力与信用状况,而老赖的失信记录直接触碰了信贷审核的红线。
从贷款审核流程来看,银行在审批房贷时,会通过征信系统查询申请人的信用状况,若发现申请人处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会直接判定其存在较高的违约风险,大概率拒绝贷款申请。
即便部分非银行金融机构,也会将失信记录作为重要评估指标,极少会为老赖提供房贷支持。
法律层面对此也有明确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中,明确禁止失信被执行人购买不动产或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这一规定从法律层面直接阻断了老赖通过贷款或其他方式购买房产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