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违反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这一条款适用于家庭室内娱乐、装修施工、商业高音揽客等常见噪音场景。
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进一步升级处罚力度。
其第八十八条规定,若噪音行为经基层组织、物业或有关部门劝阻后仍持续干扰他人生活,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这一修订回应了公众对“噪音顽疾”治理的迫切需求,通过引入拘留措施与提高罚款上限,显著增强了法律的震慑力。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生活安宁权被纳入隐私权保护范畴。
受害者可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并就精神损害、健康损失等主张赔偿。
夜间噪音投诉的核心争议点在于检测方式——是否需关窗测定。
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及生态环境部技术规范,噪音检测应以“开窗状态”为法定标准。
原因在于:
1、反映实际影响:
开窗测定能直接体现外界噪音进入室内的实际水平,符合居民正常生活场景。
关窗检测,虽能反映室内隔音效果,但可能低估噪音源对居住环境的真实干扰强度。
2、统一执法依据:
全国多地生态环境部门明确,夜间噪音限值以开窗检测结果为准。
检测流程需严格遵循规范。
执法人员应使用经计量认证的声级计,在距噪音源一定距离的开阔场地进行多点位检测,并记录检测时间、天气等环境参数。
居民自行检测,建议通过“全国生态环境投诉举报平台”申请专业机构协助,避免因设备误差或操作不当导致证据无效。
城管部门在噪音治理中承担重要职责,其管辖范围涵盖多数社会生活噪音场景。
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与地方性法规,城管部门可对以下行为进行处罚:
1、商业高音揽客: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或未采取降噪措施导致噪音超标的商业经营行为。
2、公共场所活动噪音:在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的行为。
3、家庭室内噪音: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噪音,如深夜喧哗、乐器演奏等。
投诉流程方面,居民可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或城管部门官方平台提交投诉,需提供噪音发生时间、地点、类型及影响程度等详细信息。
城管部门接到投诉后,应在24小时内赴现场核查,对违规行为依法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可查封、扣押产生噪音的设备。
若噪音问题涉及治安管理(如故意制造噪音、威胁他人安全),则需由公安机关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