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以下行为将导致驾驶证被暂扣六个月: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构成饮酒驾驶。
依据法律,除暂扣六个月驾驶证外,还将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因饮酒驾驶被处罚后再次饮酒驾驶:
驾驶员曾因饮酒驾驶被处罚,再次实施该行为的,将面临十日以下拘留、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驾驶证。
但首次违法行为仍会留下暂扣六个月的处罚记录。
3、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的驾驶证: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此类行为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证件、依法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驾驶证将被暂扣六个月。
4、超速50%以上: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超速20%以上,或在其他道路超速50%以上的,一次记12分,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并处暂扣六个月驾驶证。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及第八十条,暂扣六个月驾驶证期间一般无需重新考试,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1、暂扣期满后恢复驾驶资格:驾驶员需在暂扣期满后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缴纳罚款并领取《机动车驾驶人违法满分考试信息反馈通知书》,方可取回驾驶证。
2、无需重新考试的情形:若驾驶证因酒驾、超速等违法行为被暂扣六个月,但未被注销或吊销,且在暂扣期间未实施其他违法行为(如无证驾驶),则期满后可直接恢复驾驶资格,无需重新参加考试。
驾驶证因满分学习未通过、逾期未换证等原因被注销,或因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等情形被吊销,则需重新申领驾驶证。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八条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一条,初次酒驾扣12分后的恢复流程如下:
1、参加满分学习与考试:驾驶员需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学习完毕后,需在二十日内参加科目一考试。
2、考试合格后清除记分: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直至通过。
3、实习期内的特殊规则:若驾驶员处于实习期(初次领证后12个月),因酒驾扣12分的,将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驾驶证暂扣与记分管理是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手段。法律通过明确暂扣情形、恢复规则及考试要求,既保障了违法行为的惩戒效果,也体现了对驾驶员合法权益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