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失败后医院是否承担责任,关键在于手术失败的原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手术失败是由于医院或医务人员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如术前检查不全面、术中操作失误、术后护理不当等,导致患者身体受到损害,医院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涵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合理费用。
医院或医生的违规行为情节严重,卫生行政部门可依据相关法规给予警告、罚款、吊销执业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当手术失败是由于医生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时,还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手术本身具有风险性,医院严格遵守诊疗规范,不存在过错的,手术失败属于正常医疗风险范畴,医院通常不承担责任。
手术失败后进行二次手术,费用承担主体需根据具体情况判定。
首次手术失败是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存在过错,如诊疗失误、未尽到合理诊疗义务等,依据《民法典》中医疗损害责任的规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导致患者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后续合理的治疗费用,所以二次手术费用应由医疗机构承担。
首次手术失败是因患者自身特殊体质、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医疗机构的原因造成,那么二次手术费用原则上可能需患者自行承担。
但在某些情况下,基于公平原则等,医疗机构可能会给予一定人道主义补偿。
因医疗产品问题致使手术未成功,如医疗器械故障、药品质量问题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
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出现医疗纠纷时,患者可通过多个部门解决。
一是医院内部的专门部门,大部分医院设有医患关系办公室或医务科,负责处理医疗相关的纠纷和投诉。
患者可先向这些部门反映情况,医院会组织人员对事件展开调查,给出处理意见。
二是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当地的卫生健康委员会或卫生局承担着对医疗机构的监管职责。
患者若对医院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可向该部门提出处理申请,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医疗纠纷进行调查和处理。
三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各地通常设有专门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这是一个中立的第三方调解机构。
它会安排专业人员调解医患双方的矛盾,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四是人民法院,若其他途径无法解决纠纷,患者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由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