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认代位继承资格
被代位继承人(即被继承人的子女)需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代位继承人(孙子女)需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
被代位人生前需享有继承权(未丧失继承权)。
2.办理继承公证
材料准备:
继承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
被继承人及被代位继承人死亡证明;
亲属关系证明(证明代位继承关系,如派出所出具的家族关系证明);
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房屋评估报告。
公证流程:
全部法定继承人共同到公证处提交材料;
公证处核实材料真实性,确认继承人资格及份额;
审核通过后,出具《继承权公证书》。
3.办理房产过户
材料提交:
继承公证书;
房产证;
继承人身份证明;
房屋测绘成果。
登记流程:
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
提交材料并缴纳登记费、印花税等;
审核通过后,领取新房产证。
从核心税种来看,隔代继承房产在契税方面有明确优惠,根据现行政策,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方式取得房产所有权,无需缴纳契税,隔代继承中的代位继承人与遗嘱指定的直系晚辈继承人,均符合该优惠条件。
个人所得税方面,同样遵循满五唯一的减免原则,若继承的房产为被继承人自用5年以上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继承人转让时可免征个人所得税,单纯继承环节则无需缴纳。
虽核心税种可享受优惠,但部分小额税费仍需依法缴纳。印花税是其中之一,继承人需按房产评估价值的一定比例缴纳,具体比例可咨询当地税务部门。
此外,若继承的房产存在未结清的税费或债务,继承人需在继承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办理房产过户时,还需缴纳不动产登记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费用标准相对较低。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可能存在政策细微差异,办理前建议通过当地税务部门或不动产登记中心确认最新要求,确保税费缴纳合规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