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明确规定,协议离婚需经历30天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可撤回申请。然而,这一制度并非一刀切。
当婚姻中存在家暴或出轨等法定过错情形时,法律为受害者开辟了快速离婚通道——通过诉讼程序,无需等待冷静期即可解除婚姻关系。
家暴的本质是对人身安全的直接侵害,其持续性、严重性决定了受害者无法在冷静期内承受进一步伤害。若受害者因家暴提出离婚,若强制要求其等待30天,可能面临暴力升级、精神崩溃等风险。
法律因此规定,家暴属于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法院在查证属实后可直接判决离婚,无需冷静期。
出轨虽不直接构成人身威胁,但严重破坏婚姻信任基础。若出轨行为伴随重婚、与他人同居等情节,同样被认定为法定过错。此时,受害者通过诉讼离婚,法院会综合证据判断感情是否破裂,若确认破裂则判决离婚,同样不受冷静期限制。
值得注意的是,若受害者选择协议离婚,仍需遵守冷静期规则。但法律建议此类人群优先通过诉讼途径,以更高效地维护权益。
此外,诉讼离婚中,无过错方可主张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失与精神抚慰,进一步强化了对受害者的保护。
家暴与出轨虽属过错行为,但法律并未规定过错方必须净身出户。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是协议优先,法院判决时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
这意味着,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综合考量过错程度、财产状况、子女抚养需求等因素,对无过错方适当倾斜,但通常不会完全剥夺过错方的财产分配权。
家暴受害者可通过两种途径维护权益:一是收集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伤情鉴定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家暴行为,从而在财产分割时争取多分;二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施暴者实施暴力、骚扰等行为,保障自身安全。
出轨行为若达到与他人同居或重婚程度,无过错方不仅可主张多分财产,还能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与精神赔偿。
若想实现净身出户,需双方自愿签订书面协议,或过错方明确表示放弃全部财产。否则,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与案件实际,在保障无过错方权益的同时,为过错方保留必要财产份额。
在家暴与出轨并存的离婚案件中,法院首先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判决离婚的核心依据。
若原告能提供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伤情鉴定、出轨方与他人的亲密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家暴的持续性或出轨达到重婚、同居程度,法院将直接认定感情破裂,即使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会判决准予离婚。
财产分割遵循照顾无过错方原则。法院会综合考量过错程度、经济能力及财产来源,对无过错方适当倾斜。
若家暴导致受害者产生医疗费、误工费等实际损失,或出轨方为维持婚外情转移共同财产,无过错方可主张多分财产,甚至在极端情况下获得更高比例。但法律明确禁止净身出户式判决,除非过错方书面同意。
子女抚养权判定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家暴行为因直接威胁子女身心健康,通常导致施暴方丧失抚养权;出轨行为虽不直接关联抚养能力,但若伴随道德败坏、生活混乱等情节,可能成为法院考量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