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房火灾赔偿需以“过错责任”为基本原则,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
具体而言,若火灾由住户违规用电、乱扔烟蒂等个人过失引发,责任人需对其他住户及公共区域损失进行赔偿;若因物业未履行消防设施维护义务,如消防通道堵塞、消防设备老化未及时更换,导致火势蔓延或救援受阻,物业需在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若火灾由不可抗力(如雷击)引发,且相关方已尽到合理防范义务,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但若房屋投保财产保险,可依据《保险法》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此外,若火灾涉及公共安全或重大财产损失,相关部门将依据《消防法》第五十一条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对违规主体进行罚款、停业整顿等处罚。
装修期间火灾的责任划分需结合具体场景与过错程度。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选任有过错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若火灾因装修公司违规操作引发,如未按规范铺设电气线路、违规使用明火等,装修公司作为专业施工方,需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若业主擅自更改施工方案,强令装修公司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材料或拆除承重墙,导致火灾发生,业主可能需承担主要责任;若火灾由装修材料质量问题引发,如劣质电线短路或易燃材料自燃,且业主与装修公司均无过错,材料供应商可能需承担产品责任。
此外,若火灾因邻居施工蔓延或外部电源故障引发,第三方可能需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是确定责任的关键依据,受损方可据此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途径维护权益。